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7日裁定受理上海彧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12日指定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彧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余友斌;联系电话:021-52988666转8006,17862926841;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23号金虹桥国际中心I座3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