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于2025年6月24日裁定受理上海市彭浦农村信用合作社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23日指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市彭浦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龚李晔;联系电话:17721176427;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18楼业务十二部)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1日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5年6月24日裁定受理上海市彭浦农村信用合作社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23日指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市彭浦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龚李晔;联系电话:17721176427;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18楼业务十二部)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