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日裁定受理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29日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蔡律师;联系电话:021-60613797;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0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