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8日裁定受理百思易(上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28日指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百思易(上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议伟;联系电话:13564469660;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18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