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8日裁定受理上海浦兴贸易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3日指定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浦兴贸易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建;联系电话:13817137854;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13层13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