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4日裁定受理上海奉贤县申义(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10日指定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奉贤县申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王雅欣;联系电话:13333543483;联系地址: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11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5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4日裁定受理上海奉贤县申义(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10日指定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奉贤县申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王雅欣;联系电话:13333543483;联系地址: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11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