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1日裁定受理上海新向东仪表电气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6日指定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新向东仪表电气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计蓓蓓;联系电话:13585807635;联系地址:静安区 石门一路211号旺旺大厦12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3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1日裁定受理上海新向东仪表电气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6日指定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新向东仪表电气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计蓓蓓;联系电话:13585807635;联系地址:静安区 石门一路211号旺旺大厦12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