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7日裁定受理中节能骏诚(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30日指定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中节能骏诚(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程悦;联系电话:1865573761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28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