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8日裁定受理上海浦东新区群胜建筑装潢材料商行第二经营部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5日指定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浦东新区群胜建筑装潢材料商行第二经营部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沈律师;联系电话:15821561315;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93号来福士广场T3办公楼7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