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5日裁定受理上海久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12日指定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久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沈智雯;联系电话:1391716517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7楼ABCD座)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