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1日裁定受理上海万华广告媒体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8日指定上海迪一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万华广告媒体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钱黎萍;联系电话:13162642530;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莲路1717号)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3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1日裁定受理上海万华广告媒体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8日指定上海迪一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万华广告媒体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钱黎萍;联系电话:13162642530;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莲路1717号)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