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浦东丰裕实业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指定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浦东丰裕实业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思君;联系电话:13482512604;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2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浦东丰裕实业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指定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浦东丰裕实业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思君;联系电话:13482512604;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