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9日裁定受理上海舒峰玻璃钢合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9日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舒峰玻璃钢合作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类兴朋;联系电话:15821827410;联系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26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2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9日裁定受理上海舒峰玻璃钢合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9日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舒峰玻璃钢合作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类兴朋;联系电话:15821827410;联系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26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