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4日裁定受理佰市汇(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0日指定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佰市汇(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陈伟能;联系电话:13621860395;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288号太平洋新天地T2大厦7-8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