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8日裁定受理上海尔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指定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尔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黄琰;联系电话:13761602428;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42楼,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6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8日裁定受理上海尔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指定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尔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黄琰;联系电话:13761602428;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42楼,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