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1日裁定受理上海平江物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7日指定北京信利(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平江物业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段德远;联系电话:13122210937;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奉贤路258号4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6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1日裁定受理上海平江物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7日指定北京信利(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平江物业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段德远;联系电话:13122210937;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奉贤路258号4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