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6日裁定受理梓维建筑装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8日指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梓维建筑装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黎金春;联系电话:15821173536;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100号宝矿洲际商务中心50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2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6日裁定受理梓维建筑装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8日指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梓维建筑装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黎金春;联系电话:15821173536;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100号宝矿洲际商务中心50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