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5日裁定受理吉新千旺(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指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吉新千旺(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顺达;联系电话:13918000369;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BFC外滩金融中心S1栋3205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