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6日裁定受理上海沛帛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2日指定上海中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沛帛工贸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孟先生;联系电话:198218582683;联系地址:杨浦区国定东路233号绿地能源大厦15楼1510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9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6日裁定受理上海沛帛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2日指定上海中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沛帛工贸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孟先生;联系电话:198218582683;联系地址:杨浦区国定东路233号绿地能源大厦15楼1510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