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2日裁定受理志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8日指定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志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嘉诺;联系电话:13816643153;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7楼志点公司管理人)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5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2日裁定受理志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8日指定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志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嘉诺;联系电话:13816643153;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7楼志点公司管理人)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