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7日裁定受理上海盛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7日指定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盛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佳捷;联系电话:13788912820;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34楼D)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3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7日裁定受理上海盛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7日指定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盛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佳捷;联系电话:13788912820;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34楼D)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