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7日裁定受理上海众和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22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众和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王元祺;联系电话:17816851875;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