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6日裁定受理亚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31日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亚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杜诗祺;联系电话:15002105708;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11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5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6日裁定受理亚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31日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亚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杜诗祺;联系电话:15002105708;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11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