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0日裁定受理上海璐尧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17日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璐尧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金歌;联系电话:17807597600;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