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3日裁定受理上海绿箐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21日指定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绿箐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徐寿杰律师;联系电话:1529574195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4层D(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