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区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0月11日裁定受理上海犇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0月24日指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案管理人,要求市公积金中心申报与该公司有关的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金山区管理部(地址:金山区龙胜路143号一层)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