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受理湾屹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案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虹口区管理部(地址:虹口区瑞虹路156号2楼)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