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沪公积金〔2025〕17号
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受托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5月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
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