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已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申请将个人公积金账号与手机号码进行绑定。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人手机。

三、服务方式:

线下: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六、注意事项:

1、此业务必须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2、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