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公积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信息公开,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围绕公众需求,持续深化主动公开

  市公积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公众需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及时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共计178条。其中,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住房公积金政策21条,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方面规定。公开市公积金中心制定的住房公积金政策157条,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的具体办理规定。2019年,新增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政策7条。

  二是按时披露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2019年3月31日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解放日报》、《劳动报》等主要报刊发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全面披露本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

  三是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信息。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渠道公开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涵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业务办理范围、流程、要件和时限要求等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各受理网点信息。2019年,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利企便民举措实施和市公积金中心新系统升级上线,及时对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四是做好财政信息和人员招录信息公开。根据市财政局、市住建委统一布署,2019年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内网和“中国上海”网站公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决算》。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2019年市公积金中心委托相关机构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在市人社局、委托招聘机构官网以及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发布招聘公告,在委托招聘机构官网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是贴近公众关切关注做好信息公开。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延长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时间、单位线上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单位线上办理缴存网点变更等多项优化业务办理措施;对于与缴存职工利益相关和需广泛知晓的事项,主动发布相关服务公告信息。如2019年4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的公告、关于单位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网上办理的公告等。

  (二)新旧有序衔接,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

  市公积金中心依申请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2019年,市公积金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11件,其中7件其他处理均为公积金相关业务咨询,已全部便民解答;2件申请已按部分公开做出答复;2件申请申请人未补正。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2019年在确保新旧政策执行有序衔接的基础上,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流程,从而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公积金服务公开

  市公积金中心紧扣缴存单位和个人需求,结合新系统升级改造,完善线上线下平台服务功能,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公开。一是业务上网,办理全程网络化。通过智慧公积金项目建设,在网上开通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和封存、单位公积金缴存、单位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等单位日常业务,租赁住房提取、离退休提取、自愿缴存期满提取、大部分或完全丧劳提取和自愿缴存者信息变更等个人业务,实现上述业务办理全程网络化;二是依托新媒体服务平台做好服务公开。针对微信用户,推出网站个人用户与个人微信号账户绑定和消息推送功能。对于绑定用户,可享受一键免登录查询账户信息、动账信息推送服务。三是对于线下办理的个人提取业务,增加短信告知审核结果。通过多项服务公开举措,有效提升了单位和个人办事的体验度和满意度。

  (四)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一方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网站的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市公积金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对外发布住房公积金信息489条,在显著的栏目位置及时发布与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息息相关的政策、公告等;对年度基数调整、政策解读、营商环境改善、扫黑除恶等4个专栏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或上线;通过“在线咨询”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同时优化网站的站内检索功能。另一方面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19年,围绕着社会公众关切的“放管服”“2018年年度报告”“贷款”等住房公积金政策,利用官方微信等新媒体以图文结合、一问一答等多样化方式协同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各类公积金信息及服务信息,方便公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更加深入的认识,提高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传播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455.0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7

 7

(七)总计

11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唯有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才能抚慰公众的焦灼无助,锻造政府坚实的公信力。2019年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与缴存职工期望仍有差距,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和公开率尚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升。2020年将从两个方面着手改进工作。一是对标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机制,规范信息管理,畅通处理流程,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将结合市公积金中心实际情况开展培训,加强培训实效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020年,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严格执行新《条例》,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