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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培训业务流程及说明
 
一、职工账户在单位之间转移的。
二、职工账户从单位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账户的
    (1)账户正常转移
    (2)账户委托转移
三、入管集中封存职工账户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转移到新录用单位

一、转出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持下述材料到其开户建行转移职工公积金账户。
2项材料
  (1) 一式三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审核表》
(2) 一式两联《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建行公积金业务柜面工作人员在受理后,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格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两联的《职工公积金转出通知书》和一式三联的《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
三、建行工作人员在《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二联上加盖业务章,在一式三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审核表》上加盖业务章。
四、单位经办人员带回的材料:
  (1) 一联《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有银行业务章)。
(2) 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审核表》(盖有银行业务章)。
(3) 一联《职工公积金转出通知书》。
注: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一般情况下应该在银行当场办理完成。在一次性转移人数较多而无法当场办结转移手续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告知单位。
2、支行在办理转移过程中因单位填写的《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内容填写不正确等因素致使转移无法正常进行,应当在发现问题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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