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办 |
站内搜索
公积金政策搜索
公积金业务搜索
首 页
机构介绍
住房公积金
售后公房维修资金
住房补贴
维权专栏
在线咨询
我们的金园村
|
网上贷款
|
公积金业务问答
|
公积金业务流程
|
短信频道
|
新闻报道
|
网上随访
|
搜索频道
|
网上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培训业务流程及说明
一、职工账户在单位之间转移的。
二、职工账户从单位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账户的
。
(1)账户正常转移
(2)账户委托转移
三、入管集中封存职工账户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转移到新录用单位
一、转出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持下述材料到其住房公积金开户建行转移职工公积金账户:
3项材料
(1) 个别转移需提供: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
(2) 部分转移需提供: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公积金部分转移清单》。
(3) 整体转移需提供: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
二、 建行公积金业务柜面工作人员在受理后,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格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转移凭证。
(1) 个别转移的,打印一式两联的《职工公积金转出通知书》和一式三联的《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
(2) 部分转移或整体转移的,一式三联的《公积金部分转移或单位合并转出通知书》、一式三联的《公积金部分转移或单位合并转入通知书》、一式四联的《公积金员工转移清单》。
三、 建行工作人员在《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二联上加盖业务章。
四、 单位经办人员带回的材料:
2项材料
(1) 个别转移:
一联《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有银行业务章)、一联《职工公积金转出通知书》。
(2) 部分转移及整体转移:
一联《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有银行业务章)、一联《公积金部分转移或单位合并转出通知书》、一联《公积金员工转移清单》。
五、建行工作人员在凭证打印完成的3个工作日内将转入凭证寄转入单位
2项材料
1、 个别转移的:两联《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
2、 部分转移或整体转移的:一联《公积金部分转移或单位合并转入通知书》、一联《公积金员工转移清单》。
《
公积金部分转移或单位合并转出通知书
》样张
公积金部分转移或单位合并转出通知书
点击图表见样表及填表说明
《
公积金部分转移或单位合并转入通知书
》样张
公积金部分转移或单位合并转入通知书
点击图表见样表及填表说明
《
公积金员工转移清单
》样张
公积金员工转移清单
点击图表见样表及填表说明
注:1、办理转移时间: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一般情况下应该在银行当场办理完成。在一次性转移人数较多而无法当场办结转移手续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告知单位。
2、支行在办理转移过程中因单位填写的《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内容填写不正确等因素致使转移无法正常进行,应当在发现问题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业务合作
|
版权信息
Copyright 2001-2006 沪ICP备06005607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曹杨路540号中联大厦20楼 邮编:200063
客服电话:62441200 客服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到11:30-13:00到17:00(除国定假日外)
上海承大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