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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开户及首次汇缴
 
 
   
经审核,个人开户和单位首次汇缴成功后,银行当场返还单位经办人员的材料如下:
1.《职工公积金开户清单》
2.一联《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盖有银行业务章)
3.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盖有银行业务章)
4.一联《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有银行业务章)
5.两联《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
注:《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只有在发生转移业务时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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