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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存登记及开户
 
  一、 单位经办人员持下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公积金汇缴银行(建行支行)设立单位公积金账户。
 
 
(1)三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2)三联《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审批单》
 
 
注:在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审批单下方注有账户设立的时间期限。

二、 建行公积金业务柜面工作人员在受理后,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建立单位账户基本信息。

三、 建行按单位发薪日确定单位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再确定单位起缴月份,在系统中生成单位账号。
注:单位基本公积金账号规律:88开头205结尾,共12位数。例如:881234567205。

四、 建行打印《开户通知书》(一式三联),加盖业务章。

五、 建行工作人员在《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上加盖业务章。

六、 单位经办人员带回的材料:
(1)一联《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审批单》。
(2)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盖有银行业务章)
(3)一联《开户通知书》。(盖有银行业务章)
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手续一般情况下应该在银行当场办理完成。请在指定的缴存日期前办理首月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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