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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存登记及开户
一、 单位经办人员持下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公积金汇缴银行(建行支行)设立单位公积金账户。
(1)三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2)三联《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审批单》
注:在
《
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审批单
》
下方注有账户设立的时间期限。
二、 建行公积金业务柜面工作人员在受理后,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建立单位账户基本信息。
三、 建行按单位发薪日确定单位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再确定单位起缴月份,在系统中生成单位账号。
注:单位基本公积金账号规律:88开头205结尾,共12位数。例如:881234567205。
四、 建行打印《开户通知书》(一式三联),加盖业务章。
五、 建行工作人员在《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上加盖业务章。
六、 单位经办人员带回的材料:
(1)一联《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审批单》。
(2)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盖有银行业务章)
(3)一联《开户通知书》。(盖有银行业务章)
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手续一般情况下应该在银行当场办理完成。请在指定的缴存日期前办理首月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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