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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存登记及开户
 
 
  一、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1-4项材料,赴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所在的各区县住房公积金运用中心审核。
注:单位开户根据《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所填地址选择所在的区县,以便公积金业务的日常办理。
4项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四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二、 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审批单》(一式三联)交单位。
注:《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审批单》样表
《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审批单》
 
三、 单位在20日内持下述材料到汇缴银行(建行支行)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1)三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2)三联《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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