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办 |
站内搜索
首 页 机构介绍 住房公积金 售后公房维修资金 住房补贴 维权专栏 在线咨询 我们的金园村
| 网上贷款 | 公积金业务问答 | 公积金业务流程 | 短信频道 | 新闻报道 | 网上随访 | 搜索频道 |
 
 
账户注销


 
一、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1-2项材料,赴建设银行开户行所在区、县的住房公积金运用中心审核。
注:单位缴存支行变更根据《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行变更登记表》中所填地址所在的区县选择缴存支行,以便公积金业务的日常办理操作。
 
  (1) 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销证明复印件。  
(2)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四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户销户登记表》。
 
 
二、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打印《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销户审批单》(一式三联)交单位。
  三、 单位在20日内持下述材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区县建设银行支行办理销户手续。
  (1) 三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户销户登记表》  
(2) 三联《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销户审批单》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业务合作| 版权信息
Copyright 2001-2006 沪ICP备06005607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曹杨路540号中联大厦20楼 邮编:200063
客服电话:62441200 客服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到11:30-13:00到17:00(除国定假日外)
上海承大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