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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支行变更
一、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1-2项材料,赴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在区、县的住房公积金运用中心审核。
注:单位缴存支行变更根据《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行变更登记表》中所填地址所在的区县选择缴存支行,以便公积金业务的日常办理操作。
(1) 单位迁址证明等申请变更材料复印件。
(2)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四联《
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行变更登记
表
》。(点击下载表格)
二、
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打印《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行变更审批单》(一式三联)交单位。
注:《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行变更审批单》样表
三、
单位在20日内持下述材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区县建设银行支行办理缴存支行变更手续。
(1) 三联《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行变更登记表》
(2) 三联《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行变更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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