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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修改
一、申请人持下述材料到开户银行(建行支行)办理个人账户信息修改手续。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受本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
托人和代理人之间
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为委托人配偶的,应提供户口薄或结婚证;代理人为
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应提供户口薄,如果委托人和代理人不在同一户口薄内的,应提供公
安机关出具的证
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关系的户籍证明)。
(3)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盖章的“入管封存户住房公积金信息修改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市公积金
管理中心封管办”时携带)
(5)职工原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
《个人公积金帐户信息修改申请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在单位时携带)
二、建行公积金业务柜面工作人员在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修改个人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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