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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将调整好的盘片、《汇总表》、08年7月份的《汇缴书》、《汇缴书附表》、《汇缴变更清册》(有人员变化的需要提供)、转帐支票和《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2008年6月)复印件一并交基数调整网点。凡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另须携带已通过审批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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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今年基数调整将职工错误身份证信息修改作为一项工作内容,已参加单位会员的用户请下载并打印单位公积金查询栏目中的《职工信息修改单》,修改身份证号后,职工确认签字、单位盖章后—〉
1、直接邮寄到曹杨路540号中联大厦20楼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收,邮编200063(信封上注明身份证信息修改字样),网站审核无误后会转送建行柜面处理。本服务仅限网站会员范围,其他单位用户可直接到柜面办理身份证信息修改业务。
2、非单位会员仍按原操作办法到业务网点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