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基数调整”,下载基数调整数据包, 并在系统中修改或导入职工工资基数
单位校验、保存并上传数据, 网站将调整数据统一传到建行
单位登录会员服务系统查看调整结果 (时间视网络繁忙情况与单位人数不同而定)
通过后,直接打印《基数调整汇总表》、《汇缴书附表》,携带以上打印的表格及2008年7月份《汇缴书》、《汇缴变更清册》(有人员变化的需要提供)、转帐支票和《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2008年6月)复印件一并交基数调整网点。凡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另须携带已通过审批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1、直接邮寄到曹杨路540号中联大厦20楼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收,邮编200063(信封上注明身份证信息修改字样),网站审核无误后会转送建行柜面处理。本服务仅限网站会员范围,其他单位用户可直接到柜面办理身份证信息修改业务。 2、非单位会员仍按原操作办法到业务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