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的要求,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应积极研究开展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精神,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探索以存量贷款发行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募集市场资金,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可持续发展。

    经住建部和人民银行批准,2015年12月8日,沪公积金2015年第一期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1号和2号成功完成发行,总募集资金规模为69.63亿元。此次发行采取簿记建档方式确定票面发行利率。其中资产支持证券1号19.40亿元,分为优先A-1档、优先A-2档和次级档,优先档发行利率为3.20%和4.40%;资产支持证券2号50.23亿元,分为优先档和次级档,优先档发行利率为3.65%。

    由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分散、逾期率极低,是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中最优质的基础资产之一,且发行后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转让流通,备受各类投资者关注。全场超额认购倍数达1.94倍,体现了市场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高度认可。

    这次发行标志着中国首单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住房公积金资产支持证券的创新成功,也是盘活贷款存量资产,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有益尝试。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再投放,有利于改善缴存职工住房条件、降低购房成本,进一步释放公积金制度红利,推动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