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自7月10日起,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市总工会集中开展本市汽车销售行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对汽车销售行业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的重点安排之一。目前,本市汽车销售行业共有各种业态的单位近千家,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参差不齐,多数单位能够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也有少数汽车销售公司存在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为所有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违法现象,职工投诉举报屡有发生。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查,要求业内所有单位按规定自查,做到一个不漏;重点抽查,着重对部分企业上门抽查。上门抽查分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和立案处理三个步骤。市公积金中心、市总工会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听取被检查单位自查情况报告,核实《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自查表》,并查阅职工名册、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和工资报表等材料。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单位限期整改或制定整改计划。对经督促拒不纠正或拒不配合检查的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