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上海大俪居商务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案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在公告发布30日之内前到市公积金中心虹口区管理部(地址:瑞虹路156号2楼)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向上海大俪居商务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