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辅助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受理窗口辅助文员1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主要从事缴存、变更、注销登记、入管封存办理、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各类提取业务初审(接单)、贷款业务初审(接单)等工作。

    工作地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

    二、招聘人数

    18名。其中远郊区(县)管理部采取定向招聘的方式进行,共计划招录7名辅助文员,具体为金山区管理部2名、松江区管理部2名、浦东新区管理部川沙受理点1名、嘉定区管理部1名、崇明县管理部1名。其余11名辅助文员工作地点为市中心各区管理部(含闵行区、宝山区)。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平均月收入约4000元。

    四、招聘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善于学习,有进取心和钻研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具有与经济、金融、财会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或全日制大专学历;

    6、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没有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记录;

    8、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步骤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5月5日至5月20日,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派遣制员工应聘表》,发送电子邮件至:staff@shrc.com.cn。经择优筛选,开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后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七、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32511372

    监督电话:63849369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派遣制员工应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