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单位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从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解散等情形而终止,需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办理。

  请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前,应确保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非销户状态的职工账户均全部转出,否则,无法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2、有补充住房公积金账号的单位,系统自动将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同注销,无需单独办理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3、单位如有以下情况的,请至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咨询办理:

   (1)单位已注销了原先使用的身份认证卡,无法登录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

   (2)单位未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正确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