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业务暂停办理之前,已受理的各项业务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在业务暂停办理之前,住房公积金各网点(包括线上和线下)已受理的各项业务均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2、3月份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是否会受影响?

    答:不受影响。

    3、3月份的租赁提取业务是否可以照常提取?

    答:(1)2月16日至3月10日期间受理的租赁提取申请、其他已受理且按约定应当在3月提取的租赁提取申请,市公积金中心已完成提取并划款。

    (2)3月11日至3月15日受理的租赁提取申请,市公积金中心将于3月底进行提取和划款。

    (3)3月16日至4月15日(除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受理的租赁提取申请,市公积金中心将按约定于4月底完成提取及划款。

    请提取申请人注意查收12329通知短信,并留意银行账户资金变化情况。

    4、涉及人员变更的公积金缴存类业务将在什么时间暂停办理?

    答:个人帐户开户、转移、封存、启封等涉及人员变更的公积金缴存类业务将于3月23日至3月31日期间暂停办理。

    5、3月23日至3月31日,是否可以申请“冲还贷”业务?

    答:3月23日至3月31日,暂停“冲还贷”的受理、变更业务。如果需要办理的,只要在4月12日17点(含)之前办理成功,都不会影响4月份的“冲还贷”。

    6、系统升级是否会影响“冲还贷”?

    答:已办理“冲还贷”业务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将按计划进行扣还款,具体如下:

    (1)3月份: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已公布的计划安排,扣款日为3月19日,不受系统升级影响。

    (2)4月份:4月1日起恢复全部业务办理,市公积金中心将在4月初公布当月的“冲还贷”计划安排。但由于基数调整和系统升级可能影响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请办理了“冲还贷”业务的职工关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并确保还款账户有充足资金,以免产生贷款逾期。

    7、3月23日至3月31日,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3月23日至3月31日公积金贷款系统暂停贷款受理,4月1日起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