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步:携带资料 |
| 1. 单位经办人员办理 |
| (1)单位开具的《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一) |
|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
| (3)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
| 2. 个人办理 |
| (1)单位开具的《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一)或市中心开具的《入管封存户住房公积金信息修改单》(见附件二) |
| (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
| 3. 他人代办 |
| (1)单位开具的《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一)或市中心开具的《入管封存户住房公积金信息修改单》(见附件二) |
| (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
| (3)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
| (4)申请人和代办人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例如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
| 第二步:赴开户银行(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柜台审核 |
| 1. 办理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开户银行(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柜台审核 |
| 2. 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柜台人员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 |
| 3. 审核通过后,办理人员在《个人信息修改登记册》中签字确认。 |
|
第三步:变更个人信息成功 |
| 1. 变更个人信息成功,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柜台人员返还办理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关系证明原件。 |
| 2. 三个工作日后,修改后的个人信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